9月24日,学校保卫处发出“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”,要求学校各部门、各单位切实加强国庆期间校园治安、消防和其他各类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,防止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,确保学校和师生员工人身财物安全,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防患于未然。为此应重视以下几方面工作:
1、加强安全教育。各部门(单位)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以防盗、防火、防骗、防交通事故等为主的专项安全教育,提高部门与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防止财物失窃和交通、火 灾等事故的发生。
2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。各部门和师生员工要做到人走断电、关窗锁门。在校学生不得在宿舍楼内使用电炒锅、热得快等违禁电器及升火做饭,学生工作部门和各学院要加强教育管理,后勤宿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,消除安全隐患。
3、认真落实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安全责任制。有效加强重点(要害)场所(部位)的安全管理工作,特别是要加强对计算机房、办公室、实验室、图书馆、食堂、学生宿舍及地下车库和贵重仪器设备重要场所的安全防范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安排好值班人员并将值班安排于9月28日前以电子公文的形式报保卫处,保证值班人员在位在岗,做到“定人、定位、定时、定责”,并做好值班巡查记录。
4、坚持卫生安全制度,加强饮食安全,防止病从口入,杜绝各类饮食卫生事故的发生。
5、所有部门的办公室、实验室等钥匙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;切实加强对财务现金管理,严禁超规定存放大额现金。
6、加强门卫管理,严格执行校门管理规定,加强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管理。
7、加强信息沟通,紧急事情及时通报,把问题控制在萌芽,切实消除安全隐患。
8、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,发现问题立即整改,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以确保学校安全,校园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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